根据工作需要,经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班组会议研究,报县委编委、县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县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工勤技能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本县内非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并符合相关选调规定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参加工作2年及以上,服务期满,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业务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40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6、表现,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推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6日8:30-12:00 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靖州县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745-8224030。
3、注意事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本人持①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近2年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最低服务年限或无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②在编在岗证明(加盖编制部门公章);③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资料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靖州县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对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最低比例,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机关事务工作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机关事务工作知识占7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体检增加吸毒史检测。
(五)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有隐瞒、谎报、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公开选调过程中,报考人员如被其他单位确定为拟选调对象(从公示起始日计算),或已在办理调配手续的,应如实向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四)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及公开选调结果的公示,请登录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看。
咨询电话:0745—8223136(县政府办人事教育室)
监督电话:0745—8228313(县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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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
2023年8月31日
原标题: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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