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3-035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天华院”),系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下称(“建行南京城南支行”)。
? 本次担保为天华院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天华院(南京)智能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华院南京公司”)向建行南京城南支行申请的《出具保函协议》提供反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反担保的主合同金额为157,258.01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天华院南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8.54万元人民币。
?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75,471.70万元人民币。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7.53%,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3年 5月 30日,天华院南京公司与建行南京城南支行签订了《出具保函协议》(下称“主合同”),约定建行南京城南支行为天华院南京公司出具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157,258.01美元的履约保函。
2023年 5月 30日,天华院与建行南京城南支行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对前述主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二) 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不超过欧元 7.65亿元,其中:(1)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 1.69亿元;及(2)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 5.96亿元。前述担保计划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担保计划的授权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无需再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担保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前述担保计划的详情可参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1日公开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本次担保在上述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项下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天华院(南京)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8年 6月 18日 |
注册地点 | 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喜燕路 69号 |
法定代表人 | 孙中心 |
经营范围 | 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环保、医药、电力成套设备和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以及工程设计和工程承包;设备的检验检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信用等级情况 | 未开展信用评级 |
与公司间的关系 | 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 |
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2年 12月 31日 (经审计) | 2023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105,872.30 | 115,250.47 |
总负债 | 70,144.39 | 79,432.92 |
净资产 | 35,727.91 | 35,817.56 |
营业收入 | 51,819.54 | 6,892.57 |
净利润 | 515.86 | 33.93 |
三、 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甲方):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3. 主合同金额:157,258.01美元
4.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保函申请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 保证期间:自《反担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承担主合同项下保函的付款义务之日后三年止。乙方在保函项下多次付款的,保证期间至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日后三年止。
6.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 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并对部分原有贷款进行优化,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对外担保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是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计划涉及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本次担保在上述 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范围内,故上述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适用于本次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75,471.7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53%,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325,371.96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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