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资料图】
本人作为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以现场方式参加了该次董事会会
议。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事项意见
类型
日 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
计委员会委员,2022 年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
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
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进行检查,了解公司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持续关
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真实、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做一名称职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本人积极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
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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